省环科院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省环科院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党全国强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实之年,是我省推进“五个湖北”建设,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省厅加强环境监管、强化污染减排、构建生态湖北建设的重点推进之年,也是我院面临环评机构脱钩,业务转型、回归和做强主业,加快发展壮大的转折之年。为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厅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现提出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如下:
一、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确保政令畅通
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中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厅党组、厅纪检组会议精神。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以及环保部、省环保厅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的“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的重要讲话精神,狠抓纪律建设,确保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
2、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着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3、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重点是院党委班子成员、院领导和科室正副主任,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厅纪检组报告。
4、做好“三抓一促”、“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等活动的监督检查。配合院党委做好活动的明查暗访工作,确保活动每个步骤、每个环节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5、按照《湖北省环保厅党组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工作措施》和《省环科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要求,督促制定职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检查,层层传导压力,把落实主体责任变成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自觉行动和具体措施。
6、督促落实《省环科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省环科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从源头防治腐败,确保科研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7、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大对落实主体责任的检查和督导力度,对落实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或出现廉政问题的支部和科室,坚决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责任,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8、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厅党组41条实施细则,按照院党委制定的落实措施,坚持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继续盯住一个个节点,锲而不舍,狠刹顶风违纪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9、聚焦突出问题,加强对全院“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公款送礼等问题。
10、加强明查暗访,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厅党组41条实施细则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促进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四、聚焦环境科研中心任务,强化督促检查
11、强化对承担的科研课题项目经费使用的督促检查。掌握课题项目的经费来源、经费预算、经费使用、经费管理是否合理合规合法,预防科研经费控管方面的廉政风险。
12、强化对中介业务承接的项目的督促检查。我院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处理(甲级)、工程总承包(乙级)、工程咨询(乙级)、工程运营(甲级)等资质证书。在承接环评、工程等经营性业务过程中,及时掌握承接项目的工作依据、工作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是否存在乱收费、超标准收费,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行为。
13、强化对省环保产业协会、省环境科学学会、期刊杂志等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掌握其经费来源、经费使用、经费管理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和财务规定。
14、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重点对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
五、推进“三转”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
15、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从科研管理的具体监管行为中退出来,聚焦纪检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纠正越位错位的问题。
16、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制度。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信访谈话、纪委成员同科室负责人谈话等工作,充分利用好谈话提醒、诫勉函询等方式做好预防腐败工作。
17、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畅通和拓展举报渠道,加强信访接待,注重从信访举报和群众议论较多的热点问题中发现线索,透过表象深挖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
18、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纪检队伍素质教育。保持政治定力,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自觉接受监督,着力锤炼纪检监察干部的“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