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院关于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 婚丧喜庆“八不准”的通知
环科院关于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 婚丧喜庆“八不准”的通知
各科室:
省纪委近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的通知》,厅纪检监察室要求各单位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院纪委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省纪委强调的“八不准”。
一、不准大办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业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确需操办的须严格控制在亲戚范围内。
二、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
三、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物和本单位或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四、不准动用本单位、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五、不准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六、不准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
七、不准参与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八、不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聚众赌博、搞迷信活动或有其他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