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深耕排污权交易理论研究与实践 助力深化湖北排污权交易改革

来源:法标所  发布时间:2023-08-29 11:0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补偿、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有关精神,提高环境资源要素配置效率,破解环境资源约束“痛点”,促进孝感高质量发展,孝感市全面启动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工作,并将排污权交易改革纳入2022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项目清单。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该项改革事项的技术服务单位,各环节、全流程提供智力支持。接受委托后,我院环境法规与标准研究所项目团队立足于孝感实际,本着“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的工作总基调,以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为基础,围绕政策有要求、现状有隐忧和发展有需求,积极与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多部门主动对接,并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实地调研与座谈且面向生态环境分局、辖区企业开展了8场政策宣讲及改革事项专题培训,全面摸清政策实施现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提出孝感市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路径,我院环境法规与标准研究所作为项目团队完成的《孝感市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和《孝感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已公布实施,形成的《孝感市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报告》等相关成果已得到应用。相关做法被《中国环境报》报道,省生态环境厅向全省推介,各市州对标孝感调研学习借鉴经验。

  2023年8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汪新华带领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赴孝感进行调研座谈,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汪飞以“孝感市‘五量模式’实现环境资源要素保障与高效配置双赢”为题介绍了孝感市的经验和做法。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梦平介绍了改革试点推进过程中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的做法。湖北方舟自然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艳介绍了储备机构的运行情况、全市排污权储备出让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负责同志、应城分局党组成员、云梦分局党组成员、方舟公司业务骨干、企业代表共同参加座谈会并分别汇报发言。会上,针对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关键环节进行了广泛讨论和深入交流,汪新华处长提出了持续深化改革的要求。

  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路径之一。有助于提高环境资源要素配置水平,倒逼企业降碳减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对实现区域环境经济协同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院深耕排污权交易理论研究与实践十余年,长期为省生态环境厅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环境经济政策方面的技术支持。近年来,立足岗位,配合省级相关部门起草完成涵盖总体部署、实施方案、核定分配、有偿使用、储备和出让、交易管理、指标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交易规则、抵质押贷款等在内的政策体系。在理论研究方面,完成了《湖北省排污权初始分配及有偿定价机制研究》《基于总量控制的烟(粉)尘减排潜力及交易机制研究》《湖北省初始排污权核定技术方案》《基于总量控制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框架研究》《湖北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湖北省重金属排污权交易基价研究》《湖北省VOCs排污权交易基价研究》《襄阳市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改革实施路径及对策研究》等系列研究;在地方实践方面,完成了黄石、鄂州、荆州、潜江、荆门、孝感、随州等地排污权核算工作,“点对点”、“一对一”框定固定污染源总量、限定用量、匡算闲置量,为市州开展排污权储备与出让提供数据支撑。经过十余年的研究、探索与实践,我院在排污权交易领域积累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下一步,我院将认真梳理总结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积极配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实际不断探索排污权交易制度与排污许可、碳排放权交易、绿色金融等制度的深度融合,助力深化湖北省排污权交易改革。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