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第1部分 通则》等四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污染控制及环境管理工作,由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牵头起草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第1部分 通则》《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第2部分 废电路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第3部分 含铜蚀刻废液》《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第4部分 含有色金属固体废物》四项标准,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地方性标准技术审查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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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