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参加2018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

  发布时间:2018-03-02 15:14

201811日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在全国开始试行。228日,由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主办,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四川省环保厅承办《2018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在成都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全国30个省市、新疆建设兵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培训。湖北省环保厅法规处、湖北省环科院生态环境司法鉴定中心、襄阳市环保局、鄂州市环保局参加了培训。

环保部政法司司长别涛致辞。他在致辞中说,2018年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全国试行的开局之年,大家要明确改革要求、改革重点与时间节点,宽渠道、多途径发现典型案例。希望通过培训交流,学习试点省份的先进经验,分析试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探讨改革全面试行的方法与路径,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环境部政法司王炜做了《解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发言,对适用范围、赔偿权利人、赔偿义务人、赔偿磋商、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环境规划院於方主任作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要点》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刘艺副厅长、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叶阳法官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如何衔接进行了探讨。司法部鉴定管理局张效礼处长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准入要求进行发言。环境规划院齐霁博士介绍了环境损害评估APP;江苏省环保厅贺震、北京大学汪劲教授、环境规划院於方主任对德司达(南京)燃料公司倾倒废酸案例案情进行介绍与点评。此外,7个试点省市、绍兴市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经验、问题与建议,与会其他省市进行了热烈的谈论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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