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出庭质证关于两起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来源:司法鉴定  发布时间:2020-05-22 08:44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出庭质证关于两起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0519日下午,中华环保联合会、金华市绿色生态文化服务中心联合诉被告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和武汉华特安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新明珠绿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华特安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两起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人民监督员及相关人员等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我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杨霞出庭质证。

20191023日,我院司法鉴定中心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湖北雄陶陶瓷有限公司和湖北新明珠绿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鉴定,出具鄂环研司鉴[2019]A鉴字第1号和鄂环研司鉴[2019]A鉴字第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在两案的开庭审理中,对于两原告、三被告及审判法官就鉴定意见书提出的若干疑问,我中心鉴定人杨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进行了专业解答,释疑得到了原被告和合议庭的认可,取得较好的庭审现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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