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院支撑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0-19 11:33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我院环境法规与标准研究所(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支撑完成的“某公司向湖北省鄂州市跨省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入选。

  2021年3月19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鄂州花湖开发区利联汽配城后方空地倾倒不明工业固体废物。经调查发现,湖南某公司将工业废渣(主要成分为硫膏、焦油渣、酸焦油)委托给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置,该企业后委托代某处置。代某将废渣由湖南组织运送到湖北省鄂州市。随后,代某、杨某、彭某、叶某等四人先后依次层层转包处置,最终由叶某分三次将14车,共计420吨左右工业废渣倾倒至湖北鄂州花湖开发区利联汽配城后方建筑垃圾堆放场地。

  2021年6月2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与产废单位湖南某公司共同委托我院环境法规与标准研究所(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倾倒区域土壤及周边地表水体环境受损害程度进行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报告确认评估区域土壤环境存在氰化物和苯并[a]芘所致损害。受损害土壤区域范围4549m2,受损害土壤量2274.5m3。土壤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为147.34万元,清除污染费为1126.6万元。

  

  2021年9月3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与湖南某公司进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我院应邀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律师等相关代表一起参加了磋商会议。会上,双方就生态环境损害事实、鉴定评估结论、赔偿方式、履行期限及费用承担等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磋商并达成一致。会后,湖南某公司和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当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我院作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机构(第二批)、湖北省司法厅审批通过并取得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长年致力于环境污染刑事犯罪、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以及私益诉讼等领域的鉴定工作,迄今累计开展涉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害评估案例150余起,开展了一大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环境效益的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1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六批指导性案例”1例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1例,入选司法部“全国十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指导案例”2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实践与探索》收录典型案例1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2例,入选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湖北省十大法治创新案例”2例,入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法院2016-2021年度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例,入选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4例,入选武汉市司法局“首届武汉市优秀司法鉴定文书汇编(图像.电子数据.环境损害卷)”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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